关于推动数字经济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的思考

眼下,“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正在填补我国城乡经济发展的“数字鸿沟”。在此背景下,推动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深度融合发展,不是“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该如何做”的问题。不断推进“数字红利”加速农业农村向现代化发展,让亿万农民享受信息时代的“数字红利”,不但能推动现代农业农村不断发展壮大,而且会带动现代农业农村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提速。

现实意义

数字经济是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之上的一种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的出现,有利于构建现代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乡村产业质量变革、农村经济效率变革、乡村发展动力变革,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推动现代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因此,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深度融合发展符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

一是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深度融合是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实需要之一。数字经济是一种速度型经济,它既突破了时间的约束,使信息传输、经济往来在更小的时间跨度上进行,又因为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具有极高的渗透性功能,促使信息服务业可以迅速地向第一、第二产业扩张,模糊了三大产业之间的界限,为快速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了基础和引擎。 

二是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深度融合是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数字经济的出现,人工智能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因此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与基层治理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互联网+”乡村治理体系,形成数字化设计、可视化表现、信息化管理的现代社会治理方式,能为农村基层治理工作不断注入新动能,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深度融合是提升幸福感的有效举措之一。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广泛应用,大力发展乡村数字经济有助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培育与发展,引领乡村产业转型升级;通过线上各类农业资源要素共享,打破城乡间的物理壁垒,促使线下各类农业资源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通,从而缩小城乡间差距;同时打通农村信息服务壁垒,实现惠农便民信息服务全覆盖,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存在的问题

事实证明,数字经济对我国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有着深远的影响。但仍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深度融合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问题更加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融合深度不够,应用水平不高。一些乡村在信息化技术使用中,存在推广成本高、应用范围窄,同时在某些关键应用上拓展和创新不够等问题导致信息化技术的投入产出效率低。另外,由于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融合的顶层设计不完善,信息数据标准化程度不高,数据采集格式不统一,各类信息化应用系统建成后不能互联互通,导致数据分析应用程度不高,利用率较低,信息化设施成了“摆设”,影响了数字经济在农业农村中作用的发挥。

二是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融合深度不够,运用能力不足。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有很多农业企业规模小,企业产业链条较短,农业产品结构不合理,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少,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再加上掌握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效能不足,导致利用电商销售农产品比较分散,缺乏规模效应,市场认知度低,企业盈利能力弱,限制了数字经济与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

三是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融合深度不够,治理能力有限。一些离城市较远的乡村,社会矛盾纠纷、农村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等问题还未得到较好改善,再加上基层工作中面临观念、人才、基础设施、资金等因素制约,普遍存在很少使用或者不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沿用“老办法”“老经验”,缺乏现代社会治理理念和治理方法,导致治理效率低、治理结果不理想,不仅影响了乡村建设进程,更制约了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中的运用。

四是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融合深度不够,专业人才缺乏。一方面由于大量农村居民随着城镇化建设在城镇转户落户,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群大多属于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技术匮乏的农民,他们对接受新技术、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能力不足;另一方面,农村工作条件相对薄弱、待遇低,留不住农业技术人才,尤其是农业信息化人才更是稀缺,不能满足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阻挡了数字经济在农业农村的发展。

发展对策

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字经济是当下经济发展的方向。推动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深度融合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更是实现高质量乡村振兴的“加速器”。应该抓住数字经济带来的历史机遇,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建设绿色智慧农业、绿色智慧乡村,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提升新农民数字技能、提速乡村振兴步伐。

一是加快发展农业农村数据要素市场。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深度融合中的关键要素是数据,而数据是决策的基础。通过整合各类信息化应用系统,制定数据采集标准和格式,建立数据质量指标监控体系,进行数据收集、筛选、分析,确保数据的质量和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在此基础上,加快发展符合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的数据要素市场,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安全保护等制度和规范,促进大数据交易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同时建设农业农村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推动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数据共享开放,让大数据更好地为农服务,更多地造福农民。

二是加快促进数字经济向农业全产业链渗透。数字经济为现代农业提供新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生产组织形式,农业又为数字经济提供应用市场和大数据来源。应积极运用新一代数字技术推进传统农业的数字化改造,并探索财政支持机制将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用最低的成本应用到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全产业链环节,实现精准化种植、互联网化销售、智能化决策和社会化服务,形成以数字化、自动化、精准化和智能化为基本特征的现代农业发展形态,增强现代农业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是加快推进新型经营主体抱团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深度融合的主力军是新型经营主体。在数字经济时代,个体经营者已远远不能

满足大市场需求。因此应以推动经营者抱团发展为核心,以整合特色农业资源、优化特色产业结构、延长全产业链为主题,以提升发展质量、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建设好、运用好以区域特色农业为主的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新型经营主体的合作共赢。同时,还应帮助经营者实施“品牌溯源+智慧物流+线上服务+线下体验”的网上营销策略,塑造特色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提升网络营销的信誉度,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增强新型经营主体的实力。

四是加快推动“互联网+”乡村治理。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深度融合,离不开美丽乡村建设,而美丽乡村建设又离不开精准、高效的管理。应推动“互联网+”乡村治理,探索建立“互联网+区域划分+网格管理+实时监控+结果反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实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结果反馈,实现基层治理的精细化、精准化,降低基层治理成本,提高基层治理效率,提升乡村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是加快建设农业农村数字人才队伍。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农村深度融合,需要具备专业素养的人才队伍提供支撑。建设农业农村数字人才队伍,应做好“培养”与“引进”两个方面的文章。一方面,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平台企业开展数字经济领域人才下乡活动,发挥驻村工作队、大学生村官、科技特派员等人才队伍的作用,为当地干部群众普及数字经济相关知识,提升农村居民的数字素养,提升干部队伍的数字技术应用与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对乡村人才的服务力度,构建城乡人才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吸引更多数字经济领域的人才为农业农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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